新华社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检察机关有哪些部署?
近日,《新华社》刊发文章《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检察机关有哪些部署?》,报道了全国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其中介绍了拱墅区检察院相关履职工作,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新华社》10月13日报道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2.1万余件。2023年,最高检在行政检察条线专门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上半年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900多件。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聚焦涉市场主体产权保护、财产征收、市场准入、行政处罚、减税降费等焦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加强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
张相军介绍,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依法提出监督意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陷入生产经营困境。
针对执行标的错误,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突出问题,山东、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
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我们围绕劳动力市场监督、建筑许可、招标投标、纳税服务、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等营商环境重要指标,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张相军说。
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针对市场主体实施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机关应处罚未处罚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浙江、山东等地检察机关聚焦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包惩处不力等问题开展“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分转包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堵塞行业漏洞。
灵活把握帮市场主体摆脱困境
一些案件中,涉案市场主体确实存在某些方面的困难,如何实现办案和保护市场主体两种效果相统一?
张相军介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全过程,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解决企业正当诉求,让企业减轻或者早日摆脱诉讼带来的影响。
据介绍,针对行政裁判、行政处罚和执行裁定正确,但市场主体确实存在资金紧张、经营困难等情况,部分地方的检察机关探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调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准予分期履行或者暂缓履行。
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发现涉案企业存在一次性缴纳罚款的现实困难,召开听证会,促使行政机关与企业达成和解,同意企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
数字赋能促进诉源治理
张相军介绍,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依法提出监督意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陷入生产经营困境。
针对执行标的错误,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突出问题,山东、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
拱墅区检察院建立的空壳公司失管融合监督模型
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通过建立空壳公司失管及立案监督模型,在全省排摸涉空壳公司的线索8172件,监督刑事立案213件341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清理问题公司3315家。
张相军表示,下一步还要用好、推广好现有的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一地突破、全域共享。
相关链接:
▲拱墅区检察院的空壳公司失管及立案监督模型获评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
来源丨新华社、浙江检察、杭州检察
编辑 |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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